开设赌场罪最主要证据有:
1、开设赌场案件来源,包括公安机关接报回执单、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和案发、抓获经过、别人举报或提供线索等;
2、开设赌场的情况,包括检查笔录、参赌人员证言、赌场现场监控录像、现场照片、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或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收缴物品清单、赌博机认定或鉴定意见书;
3、参赌人员情况,包括参赌人员的户籍资料,有前科的还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决书等;
4、被告人主体身份,能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材料,如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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