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1、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3、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贩毒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贩毒罪量刑标准如下:
1、贩卖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贩卖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贩卖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