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慢性门诊的处理条件?

慢性门诊的处理条件?

来源:客趣旅游网

律师解答:

1.填写慢性病申报表1份,

2.提供二级以上的医院近期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本、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的小结,相关检验、化验报告单。

3.如果在职职工或者是退休的,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