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供役地权利人可以使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地役权人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
2.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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