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银行已经核销的贷款,银行可以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已经核销贷款的借款人。
法律依据: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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