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到期支付利息累计228266元;
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到期支付利息累计144508元;
付息差额:228266-144508=83758元。
如果公积金贷款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法”计算,与商业贷款的利息差额是97724元,另外,贷款金额越高、期限越长,付息差额就越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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