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处理和车辆走保险流程
汽车出了事故后,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一)立即停车;
(二)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
(三)保护原始事故现场;
(四)现场急救;
(五)及时报案;
(六)协助现场调查取证。车辆走保险流程如下:
1、报案。
2、查勘、定损。
3、核价、核损。
4、投保人将理赔资料递交到保险公司网点,由工作人员将资料上传至车险理赔工作管理系统中。
5、理赔人员从接收到材料开始进行审查、理算、核赔。
6、投保人可到就近网点领取赔款或通过转账方式获得理赔款。
三、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要到场吗
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
(一)如果私下调解的,保险公司不赔。必须要事故认定书,即经过交警处理,才有责任,因为责任才有赔偿,才有理赔。
(二)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参与最好,而且要把赔偿的金额写入事故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中才有保障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可按一般债务纠纷处理。
(四)上述一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其作为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款项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对该当事人的这一诉讼请求,一般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