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规定根据不同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范围有所不同。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标准,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院机构住院费用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助比例为55%。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种大病和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比例为70%,肺癌等12种大病的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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