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犯罪预备是否负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是否负刑事责任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犯罪预备是否负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要负刑事责任。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几种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 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 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

3. 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

4. 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用的梯子。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

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

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

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犯罪预备是一种行为人意图即主观意识的判断,需要严格判定否则容易误判。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