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如果当事人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是不被认可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