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权受偿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特定物或权利上的权利。
3、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受偿为直接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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