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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验期一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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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一般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一天。也就是如果不针对一审的审判结果提起上诉,那就在判决宣告之日起的十天后开始生效。如果上诉或抗诉后,经过二审判决或裁定仍然维持原判的,那么要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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