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配。对于个人婚前财产,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得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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