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的行为包括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禁止倒车、逆行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应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应开启左转向灯,驶离时应开启右转向灯,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此外,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也不得载人。
法律分析
一、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哪些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禁止的行为包括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禁止倒车、逆行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结语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禁止倒车、逆行等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时,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开启左转向灯,驶离时应开启右转向灯并降低车速。此外,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倒车、逆行、超车等,载货汽车车厢和两轮摩托车不得载人。遵守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六章 收费公路 第六十三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五条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撤销决定书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三)无法收缴的,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