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是: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单位称之为临时工,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 付相关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食品补贴、区域外医疗交通住宿费、残疾援助设备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残疾补贴或残疾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具体赔偿金额只能根据工人的工资、残疾程度、离职时间等实际情况计算,最终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切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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