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十月一日国庆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不处置业务。应在工作日办理离婚或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休假节日。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