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同时草拟有关的协议。分立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分立的原因与目的、分立后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安排,尤其是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的问题。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立方案。公司董事会拟定方案后,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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