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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偷越国边境罪追诉标准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认定为组织偷越国边境罪:
1、行为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
3、行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4、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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