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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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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是合理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的证据,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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