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是指从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剩余部分的总额。该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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