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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个体户营业执照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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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个体户是指以个人投资以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的方式进行的经营。公司的营业执照是指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集体企业进行的经营。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只需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人投资以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的方式,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集体企业。两者主要的区别就是个体工商户是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或者集体企业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一个是法人单位,一个不是,一个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规模相对较大,一个是无限责任,规模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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