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越多并不是说明工资越高,只是说预缴的税款多。当前税法下,个税是年度计算,月度预扣预缴。平时按月扣缴的金额可以理解为一个预估值,一年结束“汇算清缴”是看你之前“预估”多了还是少了,多退少补。
1、综合所得收入额万元且预缴有税款,6万以下的收入额低于6万的基本减除费用,也就是实际不需要缴税但预扣时缴了。
2、日常收入不均衡,尤其是前高后低的情况,部分月份累计收入较高适用了较高税率,但综合全年适用的税率降低。
3、全年工作不完整,税法规定的年度基本减除费用是6万元/年,如果你是应届毕业,更换工作,离职,退休等,2019年实际获得工资收入的时间不满12个月,预扣的时候6万的基本减除费用没有用全。
4、“专项附加扣除”预扣不充分,如果平时专项扣除没有及时申报,在汇算清缴申报时,补填了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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