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策。两人若是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可以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若是离婚证丢失的话,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也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法律分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策。两人若是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可以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若是离婚证丢失的话,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也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拓展延伸
离婚证丢失的办理流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离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补发离婚证。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者重发离婚证。因此,离婚证丢失的办理流程为:首先,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者重发离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在30日内未补发或者重发离婚证,当事人可以自行补发或者重发;如果当事人未在30日内申请补发或者重发离婚证,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补发或者重发。
结语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策。如果两人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可以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如果离婚证丢失,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也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