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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职务侵占罪的量刑

来源:客趣旅游网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职务侵占数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职务侵占数额达到10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职务侵占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300至16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职务侵占数额超过10万元的,每增加5千至1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罪中量刑情节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确定基准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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