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

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

来源:客趣旅游网

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情形有:根据《刑法》第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