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生育津贴不是根据上年平均工资算的,而是根据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算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实际产假月数。另外,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
2、假设某女职工休产假95天,所在单位上年平均社保缴费基数为2695元,那么,生育津贴为:2695*95/30534.1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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