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不用赔偿。给单位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的数额要相当于违约造成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该预见的因违约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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