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再婚,需办理户口变更手续:1.申请将户口婚姻状态从“已婚”改为“离异”;2.变更与前夫的户口本关系为非亲属关系,并办理新户口本;3.携带新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中国公民在境内结婚需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境内结婚,需共同前往中国公民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文件。
法律分析
想再婚,首先得离婚,如果已经离婚,但户口在前夫家,想再婚,可以下步骤去办理手续:
1、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2、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户口本。
3、之后带上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结婚可以了。
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结语
根据中国的结婚相关规定,想再婚的人需要先办理离婚手续,并将婚姻状态在户口中进行变更。具体步骤包括拿着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婚姻状态,将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办理一个新的户口本。之后,携带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进行再婚登记。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结婚,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前往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按规定持有相应证件和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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