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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