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的钱难以追回,需要受害人配合警方,但成功概率低。受害人应积极提供信息,耐心等待警方破案,同时警惕再次受骗。追回赃款可弥补损失,否则无法补偿。
法律分析
1、被诈骗的钱不一定能追回来,只能说有被追回来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
2、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3、待警方破案后如果追缴回了赃款可能性返给受害者,如果追不回赃款赃物的损失是没有地方来弥补的。
拓展延伸
追回被公司骗取的资金:法律途径与实操指南
追回被公司骗取的资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首先,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追回方式。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的欺诈行为。然后,根据当地法律程序,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返还被骗取的资金。在此过程中,与律师密切合作,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证词,并遵循法庭或仲裁程序。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起来,共同维护权益,增加胜诉的机会。请记住,追回被公司骗取的资金需要时间和耐心,但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您有望取得成功。
结语
追回被骗资金的可能性较低,需要受害人配合和相关部门支持。作为受害人,应积极联系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协助破案,同时耐心等待。若成功追回资金,可弥补损失;若无法追回,损失难以弥补。法律途径是追回资金的一种选择,可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或仲裁。与律师合作,与其他受害者联合维权,有望取得成功。但请注意,此过程需要时间和耐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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