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原则上,子女应当随父姓或者是母姓,特殊情况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哪一方取得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并不代表子女必须采用该方姓氏,二者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自然人拥有姓名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改变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 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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