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不受婚姻关系影响,即使婚后变化也属于个人。婚后夫妻共同拥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等财产。
法律分析
第一,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长短而改变,即使在婚后财产发生变化,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二,婚后夫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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