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瑕疵设立对公司有效。公司作为商事组织的基础和核心,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不得以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该公司设立行为无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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