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携带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就行,在社保中心的服务大厅有专门的窗口办理补交业务。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准予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超过三个月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