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追诉期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符合特定情形的应当再审。
法律分析
一、民事法律追诉期为几年
1、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民事案件追诉期是三年,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相应的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几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民事法律追诉期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非有特殊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二十年,人民将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的条件包括有新的证据、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
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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