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得看营业期限到期是因何种原因到期,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还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期限到期,前者,开个股东大会,要注销还是继续经营,要继续经营就修改公司章程。后者,开个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在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半年内去工商所工商局变更登记,如果想不干了,就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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