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要从工资扣吗
社会保险是单位交一部分,职工自己交一部分的,扣工资的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1、单位是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是单位的义务,你们单位一直不给你们交社保,你们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2、单位变卦说要从你们自己从工资里扣除全部的社保费用,这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社会保险是单位交一部分,职工自己交一部分的,你们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3、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们企业。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也可以起诉。
4、如果你不想在这个企业做了,也可以企业不给你缴纳社保为理由辞职,企业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你的经济补偿金是你一个月的工资。
劳务派遣公司乱扣工资建议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同事们一起,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起诉处理.不用花钱的,建议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正常的用人单位都会帮助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个是必须做到的,但是有些单位会因为员工没有法律意识,或者是缺少文化等原因而不缴纳社保,出现这样的情况,员工是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还可以起诉处理。
公民养老金是从工资里扣,对于公民养老金是可以在向职工说明相关标准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来进行扣发的,但扣发相关费用,一般还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说明,避免在法律发生矛盾纠纷。
二、如何计算保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障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都是需要为每一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当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是需要限期整改并缴纳一倍至三倍的罚款,社会保险也是每一位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同时也是可以在工作期间保障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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