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认罪书中所陈述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一些情况下,被告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如受到威胁、被虚假陈述误导、未接受法律援助等,而对实际情况做出错误的陈述。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可以撤销或纠正其认罪书中的陈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在审判阶段,被告人认罪、悔罪,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应当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不得强迫当事人作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认罪。”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认罪书中所陈述的事实可以在一定的情况下被撤销或纠正。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且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撤销或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