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工程给个人的行为不合法。承包单位要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如果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
一、建筑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是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或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分包的要件是什么
工程分包的要件是:
1、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但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项目分包给第三人;
4、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商再次分包项目;
6、分包商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如何处罚违法分包行为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给他人,那么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或者是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其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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