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管所武昌总所负责办理校车、残疾人专用车变更和打刻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业务,其他机动车变更业务在汉口分所、沌口分所、黄浦市场、绅宝市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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