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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原告撤诉后如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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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原告撤诉后怎样裁决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原告撤销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对案件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

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

四是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如果仲裁庭对劳动争议已经作出裁决,则对双方之间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作出了决定和结论,他们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重新得到了确定,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撤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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