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一、如何按照程序提起信托起诉
【释义】
民事信托主要是以自然人为受托人,非经营性的信托。民事信托纠纷就是因良事信托关系而发生的纠纷,是公民个人生活信托纠纷,主要适用于以个人财产为抚养、赡养、处理遗产等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信托纠纷管辖可以按照合同纠纷的管辖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对于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或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民事信托诉讼案件管辖,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
【法律适用】
处理民事信托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信托法》第1章第2条、第3条、第5条,第2至5章。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确定信托纠纷下的第三级案由,要注意区分民事信托纠纷、营业信托纠纷、公益信托纠纷的不同。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公益信托的主要区别在于信托目的不同。民事信托,是以完成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内容的信托,通常是以个人财产为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它相对于营业信托(商事信托)又称为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纠纷属于传统民事案件之一。考虑到民事信托纠纷类型在实践中大量存在,故将其列为第三级案由。
二、个人提起税收公益诉讼的程序可以吗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三、环境公益诉讼分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吗
1、环境公益诉讼分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是针对民事主体,也可以是针对行政主体。一般民事主体是指由于在社会生活经济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损害即可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而在行政主体而言,行政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个体利益的驱动下也往往未履行其法定职责,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国家推行的一些规划计划政策也只注重了经济利益忽略了环境价值,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所以这也就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另一类对象。
2、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同时兼具补救功能。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出可能使社会公益受到侵害,即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这种预防功能尤为明显且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环境一旦遭受破坏就难以恢复原状,所以法律有必要在环境侵害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环境公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