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需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控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工伤鉴定都包括哪些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流程有哪些?
1、工伤认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以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起直系亲属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登记,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进行书面通知。
2、工伤鉴定:经过相关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相关工伤医疗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天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3、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处方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住院收费、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4、审核: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工伤职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5、受理:如果受伤职工提供的材料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6、行政决定:劳动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是否是工伤的行政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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