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分为十二档次,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2021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十二档次中的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分为十二档次,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二、2021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十二档次中的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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