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对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应当予以逮捕。所以,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应该批准逮捕。
一、答 被批捕 是什么意思?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被公安批捕意味着什么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批注逮捕是什么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