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如果是随意检查,肯定是不合法的,任何部门及人员都不能随意检查涉及他人隐私的东西。第二,如果是执行公务,比如查案,至少需要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做现场笔录、告知权利义务等等,就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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