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逾期交房后的退房问题以及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和延迟交房应该怎么样赔的相关知识。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在交房日期过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人有权向开发商发送房屋催交通知书。如果在之后的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人将可以要求退房。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购房合同无效、套型误差导致退房、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法律分析
一、关于逾期交房后的退房问题
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在交房日期过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房,您有权向开发商发送房屋催交通知书。如果在之后的合法期限内(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仍未交房,您将可以要求退房。有时候,延期交房的业主得到的实际赔偿比因延期交房而造成的损失要低很多,但也有的业主会要求退房。
二、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以下:
1.购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三、延迟交房应该怎么样赔
延迟交房应该怎么样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
2.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四百五十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当事人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确认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3.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4.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迟延交付商品房,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交付,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5.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迟延交付商品房,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6.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7.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符合特定条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符合特定条件。
结语
逾期交房后的退房问题,开发商和购房人都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购房人可以催交通知书并在之后的合法期限内要求退房。而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包括购房合同无效、套型误差、面积误差、变更规划、设计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应当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