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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造成学生抑郁症能否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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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可以继续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受害人因被打而患重度抑郁症存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存的情况。民事诉讼程序仅是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的诉讼程序。该程序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时也与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冲突,因此受害人可以继续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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