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也应当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也应当是夫妻共有的;如果这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拓展延伸
确认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需要进行以下步骤。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其次,可以通过房产证上的权证号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查询该房产证的详细信息,包括所有权人、面积、用途等。如果存在多名所有权人,还需要查看他们之间的共有方式,确定各自的权益比例。最后,如果有需要,可以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确保确认的所有权人信息准确无误。在进行确认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结语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应当是夫妻共有的;婚前购买的房子归登记人所有。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证上只登记子女名字的不动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确认房产证所有权人需核对信息、查询权证号码、确定权益比例,如有需要可请律师咨询,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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