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的,出租人一般是不能强制收回房屋的。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一、在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中途解约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①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②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③故意损坏房屋的;
④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⑤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二次转租房屋如何签合同
二次转租房屋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才能与他人协商一致签合同。
转租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名称、位置、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维修条款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么承租人就不能转租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中未约定可以转租,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才能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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